通知公告
聘护理实验老师
更新:2011-03-15 13:45
来源:政工科
点击:次
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性别不限,身高1.55米以上,年龄50岁以下,至少有全日制中专护理毕业证,有护士执业资格证,有临床工作经历2年以上,临床护理技术操作熟练,有教学经验者优先。拟招护理实验老师4人,有意者请来校面谈。 截止时间:2011年3月22日。
待遇:基本工资(职称、学历)加课时费
联系电话:0817-2395796
南充卫生学校
2011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