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招聘化学教师1名
更新:2011-05-10 18:38
来源:教务科
点击:次
要求:全日制普通大学化学专业本科、身体健康、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。年龄30岁以下。
从事工作:化学理论课、实验课教学工作.
待遇:基本工资加课时费,标准与在编同类人员等同。
咨询办公室电话:教务科2392733(顺庆区和平东路和平巷23号)
截止日期:2011年6月10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