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参加2012年5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同学,于2012年10月24日至12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政工科(和平东路)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。
考试合格的同学交两张小二寸标准证件照片(露双眉、露双耳),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,以便统一办理护士执业资格证书。
代领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被代领者的身份证及照片方可办理。
南充卫校政工科
2012年10月18日